官方通报:医院食堂馊米饭指控证据不足,违法事实不成立
据通报描述,事件起因于侯某某在9月9日就餐后,向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称,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(西院)食堂向其提供了疑似变质的馊米饭,要求其进行调查处理。接到投诉后,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医院食堂进行现场检查,并依据程序对食堂仓库内存放的大米进行了抽样送检。这一行动迅速而果断,旨在尽快查明真相,消除公众疑虑。
检测机构在接受委托后,立即启动了专业的检验流程,对送检的大米样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测分析。经过科学严谨的检验,检测机构于9月12日正式出具了检验报告,明确指出送检的大米样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,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。这一结论为后续的调查处理提供了重要依据。
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,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深入调查,广泛收集证据,包括调取食堂监控录像、询问食堂工作人员、核实食材采购记录等。经过一系列严谨细致的调查工作,该案于2024年12月6日终于调查终结。
在通报的最后部分,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声明,经过全面调查核实,认定侯某某对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(西院)食堂“销售馊米饭”的举报缺乏足够证据支持,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因此,该食堂违法事实不成立,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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