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投诉环保遭暴打获赔300万,反转剧情:被判寻衅滋事追缴所得!
事件发生后,引起了淄博市淄川区信访局、罗村镇政府等单位的高度重视。在多方协调下,7月29日,山东重山集团终于与王长征签订了一份《赔偿协议书》。协议书中,重山集团承认了对王长征造成的伤害,并同意给予其人身损害赔偿300万元。这份协议对于王长征来说,既是对他多年来坚持投诉的一种补偿,也是对他身体和精神伤害的一种慰藉。
然而,事情的发展却并未如王长征所愿。一年后,警方突然以敲诈勒索罪对王长征和其子王策进行了刑事立案。淄川区法院在一审中判处二人寻衅滋事罪,并追缴了之前所得的300万元赔偿款。这一判决让王长征和王策感到震惊和不解,他们坚信自己是受害者,而非罪犯。
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,王策拿出了当初与重山集团谈判的录音。录音中,双方就人身伤害赔偿进行了深入交流,并最终达成了协议。同时,录音中还多次提及了“王部长”“李书记”等公职人员的名字,甚至有男子明确表示“镇上都参与了,咱区里都参与了”。这些线索让王长征和王策开始怀疑,他们是否被“设局”了?如果没有公职人员的参与协调,他们绝不会轻易接受这份和解。
面对这一复杂的局面,淄博市中院在审查案件后认为,王长征、王策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。于是,在2024年4月17日,淄博市中院作出了《刑事裁定书》,撤销了淄川区法院的《刑事判决书》,并发回淄川区法院重新审判。
在重新审判的过程中,一些当初参与调解的干部也表示,他们事后才知道赔偿300万的事,并认为这个数额过高,不太合适。但他们也承认,双方之间的矛盾确实很深,而重山集团的环保问题也确实存在。对此,王策坚称,李某华作为调解干部之一,自始至终都知道300万元赔偿款的事。签约当天,李某华不仅在场,还亲自查看了协议书,并表示“挺好,很完美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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